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
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
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李月(lǐyuè) 四川新闻网-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
“非常感谢(fēichánggǎnxiè)江宁人民法庭的帮助和调解,让我们娘俩能够有(yǒu)一个小家,让孩子可以站起来。”5月23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(láidào)纳溪区炳灵路王女士家中进行回访,眼含泪光(guāng)、声音哽咽,王女士紧握住吴玳瑛的手不住地说。
作为一起离婚纠纷(jiūfēn)的当事人,王女士正靠做沙发套、羽绒服等抚养患肢体、智力多重残疾一级的女儿小怡(xiǎoyí)(xiǎoyí)。一岁时,小怡确诊脑瘫,因左腿还患有血管瘤,下肢功能几乎全部丧失。在多次回访和跟进(gēnjìn)中,江宁人民法庭考虑到王女士抚养小怡后生活(shēnghuó)存在困难,为小怡申请了(le)司法救助。今年5月,借助泸州中院与西南医投的合作,小怡成为首个外骨骼机器人试用者,得以站立。
长期以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受理的助残案件不计其数,以专业与温情,守护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在5月16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(quánguó)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中,江宁人民法庭凭借出色的表现,荣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成为全国法院系统(fǎyuànxìtǒng)唯一(wéiyī)获此(huòcǐ)表彰的人民法庭。
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(xiānjìnjítǐ)”表彰(图片由江宁人民法庭提供)
为何能成为唯一?实干,诠释(quánshì)着答案。
1974年(nián)3月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成立。历经多次职能(zhínéng)升级,2022年组建为四川省首个(shǒugè)女子(nǚzǐ)法庭;2015年组建为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;2016年被省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;2021年挂牌设立家事与未成年人(wèichéngniánrén)案件(ànjiàn)审判庭;2024年4月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“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”,负责统一归口办理全区涉残疾人案件。
始终践行“如我在诉”司法理念,近年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精准对接残疾人司法需求,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(bǎohù)机制,为(wèi)残疾人提供多元、便捷、高效的社会(shèhuì)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手册(shǒucè)及诉状
平缓运行的无障碍升降梯,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服务手册和诉状,以及轮椅、盲杖、助听器等辅具,都无声地诉说着对残疾人的细致关怀,将司法温度展现在细微之处。“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,我们都会(huì)提供不同类型的帮助。”泸州市纳溪区(nàxīqū)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副庭长吴东兰(dōnglán)说,对于无法到庭的当事人,江宁人民法庭会主动上门(shàngmén)代写诉状。针对听力、智力存在障碍的当事人,则会联动特殊(tèshū)学校进行沟通,搭建交流桥梁,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,以便(yǐbiàn)案件处理。
依托“一镇一法官”工作机制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设立“泸法麒麟”法官工作室,利用1+N四级调解网络,在源头上进行预防,争取在诉前(sùqián)(sùqián)化解纠纷,现已与156名(míng)社区网格员建立联系(jiànlìliánxì),根据纠纷相关属地,邀请调解员进行调解。吴玳瑛介绍,若诉前纠纷未能化解,江宁人民法庭会在诉中加盖上“有爱无碍 绿色通道(lǜsètōngdào)”残疾人专用章,将其(qí)纳入案件流转“绿色通道”,提高诉讼效率。通过这样的流程,涉残案件平均办理周期(zhōuqī)仅(jǐn)需25天,远远快于平常诉讼案件。
同时,基于残疾人的诸多不便因素(yīnsù)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可提供小程序、网上云(yún)调解等多种灵活线上立案方式(fāngshì)。近五年来,江宁人民法庭提供上门立案、远程调解、巡回审判等服务(fúwù)4000余次。
“下一步,我们计划完善关于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兑现,加强后期的执行力度(lìdù)。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副(fù)院长王娜表示(biǎoshì),江宁人民法庭后续将推进未成年残疾人教育普及,并给予成年残疾人工作与情感上的帮助和支持。同时考虑到法律条例对残障人士(rénshì)而言存在理解难度,还将通过打造故事化典型案例,以(yǐ)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残障人士更好地(dì)理解相关法律。
李月(lǐyuè) 四川新闻网-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
“非常感谢(fēichánggǎnxiè)江宁人民法庭的帮助和调解,让我们娘俩能够有(yǒu)一个小家,让孩子可以站起来。”5月23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(láidào)纳溪区炳灵路王女士家中进行回访,眼含泪光(guāng)、声音哽咽,王女士紧握住吴玳瑛的手不住地说。
作为一起离婚纠纷(jiūfēn)的当事人,王女士正靠做沙发套、羽绒服等抚养患肢体、智力多重残疾一级的女儿小怡(xiǎoyí)(xiǎoyí)。一岁时,小怡确诊脑瘫,因左腿还患有血管瘤,下肢功能几乎全部丧失。在多次回访和跟进(gēnjìn)中,江宁人民法庭考虑到王女士抚养小怡后生活(shēnghuó)存在困难,为小怡申请了(le)司法救助。今年5月,借助泸州中院与西南医投的合作,小怡成为首个外骨骼机器人试用者,得以站立。
长期以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受理的助残案件不计其数,以专业与温情,守护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在5月16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(quánguó)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中,江宁人民法庭凭借出色的表现,荣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成为全国法院系统(fǎyuànxìtǒng)唯一(wéiyī)获此(huòcǐ)表彰的人民法庭。
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(xiānjìnjítǐ)”表彰(图片由江宁人民法庭提供)
为何能成为唯一?实干,诠释(quánshì)着答案。
1974年(nián)3月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成立。历经多次职能(zhínéng)升级,2022年组建为四川省首个(shǒugè)女子(nǚzǐ)法庭;2015年组建为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;2016年被省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;2021年挂牌设立家事与未成年人(wèichéngniánrén)案件(ànjiàn)审判庭;2024年4月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“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”,负责统一归口办理全区涉残疾人案件。
始终践行“如我在诉”司法理念,近年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精准对接残疾人司法需求,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(bǎohù)机制,为(wèi)残疾人提供多元、便捷、高效的社会(shèhuì)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手册(shǒucè)及诉状
平缓运行的无障碍升降梯,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服务手册和诉状,以及轮椅、盲杖、助听器等辅具,都无声地诉说着对残疾人的细致关怀,将司法温度展现在细微之处。“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,我们都会(huì)提供不同类型的帮助。”泸州市纳溪区(nàxīqū)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副庭长吴东兰(dōnglán)说,对于无法到庭的当事人,江宁人民法庭会主动上门(shàngmén)代写诉状。针对听力、智力存在障碍的当事人,则会联动特殊(tèshū)学校进行沟通,搭建交流桥梁,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,以便(yǐbiàn)案件处理。
依托“一镇一法官”工作机制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设立“泸法麒麟”法官工作室,利用1+N四级调解网络,在源头上进行预防,争取在诉前(sùqián)(sùqián)化解纠纷,现已与156名(míng)社区网格员建立联系(jiànlìliánxì),根据纠纷相关属地,邀请调解员进行调解。吴玳瑛介绍,若诉前纠纷未能化解,江宁人民法庭会在诉中加盖上“有爱无碍 绿色通道(lǜsètōngdào)”残疾人专用章,将其(qí)纳入案件流转“绿色通道”,提高诉讼效率。通过这样的流程,涉残案件平均办理周期(zhōuqī)仅(jǐn)需25天,远远快于平常诉讼案件。
同时,基于残疾人的诸多不便因素(yīnsù)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可提供小程序、网上云(yún)调解等多种灵活线上立案方式(fāngshì)。近五年来,江宁人民法庭提供上门立案、远程调解、巡回审判等服务(fúwù)4000余次。
“下一步,我们计划完善关于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兑现,加强后期的执行力度(lìdù)。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副(fù)院长王娜表示(biǎoshì),江宁人民法庭后续将推进未成年残疾人教育普及,并给予成年残疾人工作与情感上的帮助和支持。同时考虑到法律条例对残障人士(rénshì)而言存在理解难度,还将通过打造故事化典型案例,以(yǐ)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残障人士更好地(dì)理解相关法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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